更新:2024-06-13 17:08来源:互联网
委托收款背书是指持票人以行使票据上的权利为目的,而授予被背书人以代理权的背书。在这种情况下,被背书人只是代理人,未取得票据权利,不能进行转让等处分操作。
委托收款背书确立了背书人与被背书人之间的代理关系,被背书人可以代理行使票据上的权利,如付款提示、受领金额等。这种背书并不导致票据权利转移,因此被拒绝时责任在于被背书人而非原持票人。
委托收款背书具有以下特点和效力:
1、代理权授与效力:被背书人获得代理权,可以行使部分票据权利。
2、不切断抗辩的效力:原持票人与票据债务人之间的抗辩事由仍有效。
3、权利证明效力:证明持票人享有代理权,并非拥有实际票据权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