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新:2024-07-24 02:07来源:互联网
用益物权人是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,享有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动产进行占有、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的自然人或法人。
定义
用益物权是一种特殊的物权,其核心在于非所有人能够合法地利用他人的财产,并从中获得经济利益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的相关规定,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、建设用地使用权、宅基地使用权、居住权和地役权等。
特征
1、用益物权是基于他人财产设立的,意味着用益物权人并不拥有该财产的所有权,而是通过法律手段获得对该财产的使用和收益权限。
2、用益物权通常具有一定的期限性和定限性,即其行使受到时间和条件的限制。
3、用益物权人在行使其权益时,必须遵循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,不得损害所有者的合法权益。
权益
1、占有、使用和收益。例如,在土地承包经营中,农户作为用益物权人,可以在承包期内对土地进行耕作并获取相应的农产品收益。
2、用益物权人也承担一定的义务,如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、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以及在期限届满后将标的物返还给所有者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