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新:2024-12-01 12:23来源:互联网
在企业的日常运营中,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位价值在10元以上、2000元以下,或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的物品。这些物品通常不能作为固定资产核算,但在生产和管理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。根据新的会计准则,低值易耗品应计入周转材料的二级科目,其会计分录的处理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。
一、一次摊销法
对于金额较小且使用频率不高的低值易耗品,可以采用一次摊销法。在领用时,将其全部价值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。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:
借:周转材料——低值易耗品
借: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额)
贷:银行存款
这种方法适用于那些价值较低、使用期短且一次领用数量不多的物品。
二、分次摊销法
对于金额较大或一次性取用数量较多的低值易耗品,则需要采用分次摊销法进行账目管理。这种方法可以更好地平衡费用负担。具体操作步骤如下:
1、领用时:
借:周转材料——低值易耗品(在用)
贷:周转材料——低值易耗品(在库)
2、第一次领用时摊销其价值的一半:
借:制造费用
贷:周转材料——低值易耗品(摊销)
3、第二次领用时摊销其价值的一半:
借:制造费用
贷:周转材料——低值易耗品(摊销)
4、同时,在每次摊销后,还需进行以下调整:
借:周转材料——低值易耗品(摊销)
贷:周转材料——低值易耗品(在用)
这种方法适合于那些单位价值较高、预计使用期限较长的物品。
三、五五摊销法
五五摊销法是一种简便的方法,即在领用时先将一半的价值进行摊销,而剩余的一半则在报废时再进行摊销。具体分录如下:
1、领用时:
借:制造费用
贷:周转材料——低值易耗品(摊销)
2、报废时:
借:制造费用
贷:周转材料——低值易耗品(摊销)
这种方法虽然计算简单,但由于报废时的摊销额较大,因此均衡性较差。